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农村治理研究
2017-08-15分类号:D922.32;F321.1
【部门】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土地"三权分置"深刻影响着农村治理。土地"三权分置"包含承包权确权、经营权配置和所有权实现。"三权分置"带来的农村治理环境变化包括治理基础的市场化、治理边界的开放化、治理过程的契约化;其带来的农村治理主体变化有集体组织的治理功能强化、集体成员各阶层参与治理的程度分化、非集体成员参与治理的作用加强;其带来的治理机制变化有权力格局开放化和决策程序民主化。
【关键词】三权分置 治理环境 治理主体 治理机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建设“公正社会”为导向的全面深化改革研究(15ZDC003)子课题——公正社会取向下的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项目:土地流转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研究”(SCXF201403); 西华大学重点科研基金项目:“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研究(ZW1324336)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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