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作用研究
2017-01-20分类号:F842.69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整体可控,造成的损失有限,这是我国食品责任保险制度运行的基本前提。食品安全责任险矫正作用有限,赔偿责任受可保性理论限制,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低限制了其作用发挥,其原因在于食品行业主体登记注册率低、主体投保意愿低、较少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长远来看承保亏损风险较大、单向风险缺乏投保激励。促进该险种健康发展,应扩大投保主体范围和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加大制度激励,提高该险种的投保率。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险 风险 产品责任 投保率
【基金】司法部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构造研究》(项目批准号:14SFB20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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