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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问题

2017-06-15分类号:F832.51

【作者】宋云玲  罗玫  
【部门】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比主板公司更为严格的强制性预告制度,即所有公司需要在第三季度报告中(10月份)对全年的经营业绩进行预告。本文搜集深沪两市A股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07年至2013年度发布的首次业绩预告,系统地研究了中小板公司相对主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结果表明,无论中小板公司的预期利润相比去年的变化幅度,业绩预告偏差和误差都显著高于主板公司在年度结束后1月份发布的业绩预告,质量更差。相比主板公司在年度结束前10月份发布的业绩预告,中小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不相伯仲,质量同样低。本文结果表明将主板的强制业绩预告制度推广到所有中小板公司未能得到高质量的业绩预告,也没有规避主板公司过早在10月份发布业绩预告的负面后果。
【关键词】业绩预告制度  业绩预告质量  中小板公司  主板公司
【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LY16G020008); 内蒙古大学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金的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股市是否相信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71173125); 清华大学自主科研基金(20151080387)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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