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费率监管制度研究
2017-08-31分类号:F724.6;F842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互联网保险进入大数据时代,保险费率厘定更为精确灵活,市场竞争更为充分有序,继续沿用传统的费率监管模式,不仅有损市场效率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且大数据定价的数据来源及算法也会产生新的市场失灵,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互联网保险费率应分类推进审批制和备案制,完善以数据及算法为基础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共享数据库和独立的第三方费率厘定机构。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 大数据技术 费率监管 费率备案制
【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灾害研究基金项目资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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