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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银行业的社会责任

2017-02-16分类号:F832.9

【作者】王红曼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摘要】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华北、华东、华南地区的各类企业、机关、学校、组织亦随国民政府西迁而纷纷内移。其中,金融机构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命脉,是国家高等机密和重点保护对象,也在国民政府财政部的安排下,汇入大迁移的洪流之中!在长达八年之久的抗日战争中,中国金融企业与此前相比,其社会责任核心内容发生了极大变化,重点是配合国家战略,实行金融机构大
【关键词】西迁  金融机构  重点保护对象  国家战略  金融企业  八年  金城银行  浙江兴业银行  农民银行  中国通商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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