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背景下的生鲜供应链协调
2017-07-12分类号:F326.6;F724.6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摘要】新零售背景下,零售业价格竞争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结构、定价方式、协调方式成为关键决策因素。其中,供应链协调作为零售业特别是生鲜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对提高生鲜供应链竞争优势具有决定作用。而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很好地协调新零售模式下的生鲜供应链,应鼓励企业开展协作与业务合并,尽可能通过集中式决策完成商品流通过程,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鉴于市场结构对运输费率十分敏感,生鲜企业有必要将线上线下市场规模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尽可能提高自身物流运输能力,尽可能降低运输费用,从而进一步扩大线上市场份额,获得可逐步减小补贴力度的竞争优势;鉴于不同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存在差异,生鲜企业有必要以需求价格弹性较低的生鲜产品作为主要售卖对象,而对需求价格弹性较高的商品控制库存,提高折扣力度,采取高额降价补贴措施。
【关键词】新零售 收益共享契约 供应链协调 社会效用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低碳环境下时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71572058);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O2O模式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优化”(201510561076)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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