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信息发现与市场有效性
2017-03-15分类号:D922.68;F832.51
【部门】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信息与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以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事件研究法发现,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实施给样本上市公司带来-20%的累计异常收益,股价下跌主要发生在"新法"实施前30个交易日至实施当日。"新法"实施是历史公开信息,为什么还能引发强烈的市场反应呢?注意力假说认为,新闻媒体关于"新法"的报道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力,注意力驱动引发股价下跌;信息发现假说认为,"新法"颁布至"新法"实施的空白期间是投资者信息发现的过程,如果公司基本面信息透明或者良好,则缓解注意力驱动的股价下跌。回归分析支持注意力假说和信息发现假说。
【关键词】媒体报道 注意力 信息发现 市场有效性 新《环境保护法》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J1424015);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S2014AJRW0096)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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