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款未足额支付,影响土地权利的转移吗
2017-03-15分类号:D923.2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
【摘要】问题2016年,甲市政府因修建道路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后实施征地,征地范围涉及乙村村民A所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所确认的土地。同年,甲市国土资源局与乙村村委会签订了征收协议,并向村委会支付了相应的征收补偿费用。随后,村委会在与村民A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将所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拆除,但村民A一直拒绝前来领取征收补偿款,并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关键词】征收补偿 土地权利 集体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 征地范围 补偿协议 集体土地 不动产登记 征地补偿 所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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