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规章制度惩罚员工工作时间外的失范行为
2017-11-15分类号:D920.5;D922.52
【部门】南京大学劳动援助中心
【摘要】案情简介孙某于2014年7月2日入职江苏某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从事保安工作,单位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4月1日,孙某在休息日与案外人夏某喝酒后发生争执,无意中将矿泉水瓶砸在巡查警车上,孙某和夏某被巡逻警察带至派出所。后单位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将孙某领回。2016年4月2日,孙某正常去单位上班,被单位以调
【关键词】失范行为 书面劳动合同 案外人 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 保安工作 规章制度 巡逻警察 日入 劳动者参与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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